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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三名男子相邀去电鱼,竟只是以为好玩......
www.my.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3-02-07 09:48:04 】 【 来源: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古语有云:“劝君莫打三月鸟,子在巢中待不归。劝君不吃四月鱼,万千鱼子在腹中。”

  

  为了让水中的鱼儿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持更好的生态环境,我国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通告明确了十年内,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和大型通江湖泊等天然水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既然是禁止生产性捕捞,那么在河里弄点小鱼小虾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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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识淡薄

  

  电鱼只为好玩

  

  今天要讲述的事情发生在米易县安宁河畔,事件的主人公是三位年轻小伙——黄兵、祝晨、李冬(化名),三人系朋友关系,都居住在米易县。

  

  安宁河经过德昌县永郎镇流入米易县,经白马、攀莲、丙谷、垭口等乡镇,横贯城市中心,最后汇入雅砻江。县境内河段长76公里,流域面积1441.06平方公里,河道水流充沛,渔业资源丰富。2021年5月,为寻求一时之乐,黄兵邀约祝晨、李冬一起去电鱼,在获得祝、李二人的同意后,三人商量好时间,准备共同前往安宁河实施“电鱼”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人河边电鱼

  

  执法人员现场抓现行

  

  2021年5月5日下午,黄兵、祝晨、李冬三人,带着电捕鱼器、抄网、鱼桶来到米易县白马镇挂榜村鱼米阳光度假村附近的安宁河河道内电鱼。电鱼前,三人各自分工:黄兵负责电鱼,李冬负责拿抄网,祝晨负责捡鱼。

  

  2021年5月5日14点左右,米易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河内捕鱼。民警到达现场后,将黄兵、祝晨、李冬三人抓了个现行,同时还查获了电捕鱼器、抄网、鱼桶以及电死的小鱼6条。次日,米易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对被告三人办理了取保候审。

  

  到案后,黄兵、祝晨、李冬三人如实供述其在安宁河中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自愿认罪认罚。

  

  黄兵、祝晨、李冬三人说去电鱼只是觉得好玩,并不是为了吃和售卖,他们以前也不知道现在的安宁河流域属于禁渔期和禁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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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禁渔”

  

  共建良好生态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之一:米易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评估意见载明,三被告人的行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44元,三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鱼类产卵繁殖期,按照相关计算方式,三被告人至少减少750条幼鱼,按照每条0.5元计算,三被告人的间接经济损失为375元,加上直接经济损失144元,共计519元。

  

  最终,法院认为,黄兵、祝晨、李冬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在天然水域捕鱼,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出以下判决:

  

  一、被告人黄兵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四千元。

  

  二、被告人祝晨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四千元。

  

  三、被告人李冬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四千元。

  

  四、公安机关扣押的抄网一个、塑料桶一只、捕鱼器一套予以没收。

  

  五、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黄兵、祝晨、李冬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采购适合放流的原种商品规格鱼种进行人工放流,投放价值519元以上的鲤鱼、鲫鱼、鲢鱼、鳙鱼等商品规格鱼种,鱼种规格不小于5厘米。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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